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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勤宣導重點〉

一、上、下班刷卡均應親自為之,且須在上班地點刷卡(含以紙本簽到退)。
員工業經首長核准上下班免刷卡,請自行自主管理並確實遵守勤惰管理規範,按時上班、下班,戮力從公。

二、應依請假規定填具假單並覓妥職務代理人,經核准後,始得離開任所。

三、因公務需要外出,需先行登記公出,並經單位主管同意後方可外出。
四、加班,應由其單位主管視業務需要事先覈實指派。

 

基隆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03月08日
發文字號:基府人考壹字第105020660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0206602A00_ATTCH2.doc)
主旨:重申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上、下班之刷卡(含以紙本簽到退)應親自為之,且須在上班地點刷卡或簽到(退),並恪遵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或申請加班事宜一案,請加
強宣導並嚴加考核,請查照。
說明:
一、本府103年8月5日基府人考貳字第1030231876號及104年1月27日基府人考壹字第1040202332號函諒達。
二、各單位員工上、下班刷卡均應親自為之,且須在上班地點刷卡,不得因便宜行事或從事其他與公務無關之行為而至他處刷卡。
三、為落實勤惰管理制度,以提升行政效率,各單位請假、公假或休假人員,應依請假規定填具假單,經核准後,始得離開任所。但有疾病或緊急事故,得由其同事或家屬親友代辦或補辦請假手續。請假人員之職務,應委託同事代理,以落實職務代理制度。
四、另依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第5點規定,各機關職員(含約聘僱人員)加班,應由其單位主管視業務需要事先覈實指派。是以,各單位員工申請加班,必須力求確實,其單位主管亦應負督導之責。
五、檢附「本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勤惰管理補充注意事項」1份,請各單位主管嚴格要求所屬遵守,並負起督導管理責任,本府人事處不定期派員抽查,如發現有違規情事,依規定議處。

基隆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勤惰管理補充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99年7月20日基府人考貳字第0990165213號函訂定
中華民國100年3月2日基府人考貳字第1000146736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0年4月19日基府人考貳字第1000153158號函修正
本府為落實勤惰管理制度,以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督促各單位切實執行並嚴格要求所屬遵照辦理,特訂定本補充注意事項。
一、員工早、中、下班之刷卡(含簽到(退)簿),不得由他人代刷(簽),務必親自刷卡及簽到(退),違反規定者,嚴予議處。
二、員工除因婚、喪、疾病、分娩或其他正當事由外,不得請假。請假之職務,應委託同事代理,以落實職務代理制度。
三、員工上班時間不得購買股票、彩券、喝酒、賭博、上網遊戲及連結臉書、噗浪等社交網站等行為。惟若基於執行職務(如負責為民服務事項)或瞭解民意、推動政策等之需要,仍得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或噗浪網。或得於下班時間以非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噗浪等社交網站,加入公職候選人粉絲團,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但不得具銜(足資辨識個人身分及職務)或具銜且具名。
四、員工上班時間不得外出購物及從事一切與私務有關之行為。
五、各單位員工於上班時間如因公務需要外出,需先行登記公出,並經單位主管同意後方可外出。
六、員工業經市長核准上下班免刷卡,請自行自主管理並確實遵守勤惰管理規範,按時上班、下班,戮力從公。
七、員工因業務需要或在府外地點工作,經簽准上下班免刷卡,改以簽到簿、打卡鐘方式代替刷卡或逕由該府外單位代管理個人差勤者,請服務單位確實落實人員勤惰管理
事宜。
八、各單位辦理研習、訓練、會議,務必設置簽到(退)簿,若有中途離席者,將名單送派員單位登錄平時考核紀錄,作為年終考績參考。
九、勤惰管理係屬各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督導之權責,若經檢舉有違反差勤管理情事並查證屬實者,渠單位主管及所屬機關首長負連帶督導不週之責。
十、為落實勤惰管理,本府人事處將不定期抽查本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辦公情形,如遇同仁本市出差,本府人事處將視情形由其服務單位主管陪同前往出差地點實地了解出勤情形。
十一、本補充注意事項經市務會議報告後函頒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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