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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務人員、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1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3年調整至15%,業經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於109828日釐定公告,請查照。
  2. 依據基隆市政府10999日基府人給貳字第109013435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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