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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110年1月1日起調升案
- 公務人員、教育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由現行12%分3年調整至15%,業經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於109年8月28日釐定公告,請查照。
- 依據基隆市政府109年9月9日基府人給貳字第109013435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