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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第11屆立法委員林沛祥罷免案各投開票所之工作人員,相關人員依規定辦理差假及課務排代,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基隆市選舉委員會114年6月23日基選一字第1143150103號函辦理。

二、第11屆立法委員林沛祥罷免案定於114年7月26日(星期六)辦理投票,為使選務工作順利,本市各投開票所仍倚重本府所屬學校人員擔任,本案參與選務工作相關人員,得准予二年內補假1日,並請核予課務排代。

三、遴派為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者須於114年7月25日(五)至指定地點(詳派令)點領選票,請准予相關人員公假1日及課務排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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