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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修正「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

議及活動參考指引」(113年10月修訂),請貴單位善加

運用,並得視實際需要適時修正,詳如說明,請查照。

 

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10月14日社家障字第

1130761815號函辦理。

本案業經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依據各部會、地方政府

及身心障礙團體建議,修正旨揭參考指引,增訂身心障礙

兒少參與會議及活動等相關內容,請各單位於辦理會議或

活動時,妥予運用並週知所屬。

旨揭指引請於CRPD資訊網(https://crpd.sfaa.gov.tw/)/首

頁/宣導專區項下,自行下載使用。

本案聯絡人及電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江逸羣先

生,02-2653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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